春运期间,我市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矛盾将十分突出。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油品、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全市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厦门市铁路滞留旅客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厦府办〔2008〕27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预案的修改、完善及演练工作。春运期间,各行业和地区的春运工作部门、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要落实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制度,如遇发生旅客积压、安全事故等影响较大的各类重大事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
春运期间,我国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我市长途旅客的出行。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五、积极配合,形成高效协作机制。
春运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密切配合。一是各级政府和运输部门要建立沟通渠道,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变化和调整时互相通报,以便采取联动措施;二是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
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驻军和社群组织的作用,调动其参与春运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完成2010年春运任务。
六、优质服务,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春运工作作为检验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要组织开展各项优质文明服务竞赛活动,要强化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