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苍南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504号)
申请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苍南县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都邦浙分发[2009]38号)符合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苍南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道68号德雅花园第20幢第二单元1802室;2.你公司应及时交回原《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持本决定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