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承担单位于每年2月底前,向本基地建设责任单位提出前一年度贴息资金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⑴《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表一)。
⑵市农委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
⑶项目承担单位与承贷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
⑷借款凭证。
⑸利息结算清单。
⑹项目进展报告。
2.各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对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承担单位报送责任单位的材料于当年3月底前报市农委、抄送市财政局。
第七条 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贴息的项目进行复核,并可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符合规定的,向基地建设责任单位下达贴息资金计划,市财政局根据贴息资金计划拨付贴息资金。
第八条 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市农委、市财政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通报,追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承担单位申报的农业科技类项目。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有效期从2008年3月1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天津市农业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项目所属基地: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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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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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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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总投资
|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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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银行贷款
| 自筹
| 其它配套资金
| 合计
| 银行贷款
| 自筹
| 其他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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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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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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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银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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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完成时预计新增经济效益
| 新增产值
| | 新增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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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利润
| | 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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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上年度
主要经济指标
| 销售收入
| | 年末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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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 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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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 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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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使用明细:
育种和检测实验室改造和扩建费 万元
种质资源的引进、保存、更新费 万元
育种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 万元
良种繁育、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及机器装备、生产资料购置、种子收贮及加工费 万元
良种储藏加工设施建设费 万元
良种储藏加工机械设备购置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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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担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供数据、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数据、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接受公开通报,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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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基地责任单位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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