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印发汕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0]9号)
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工程建设、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9号) 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阶段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汕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阶段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汕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治理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9号) 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排查治理,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促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突出抓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依据
《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