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事故处理完毕,水运科负责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工作领导小组。
2、内贸航线(主要香洲至海岛航线,九洲、湾仔至澳门环岛游航线)客流高峰的疏导(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
①现场监控发现、接到旅客投诉或有关客运单位报告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
②水运科和综合科工作人员就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致使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的原因,具体作出加开航班、调整运力或陆运衔接疏导的指示;
③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水运科立即组织有关客运单位调整运力加开航班,及时为没有航线经营资格的船舶办理临时手续;综合科督促客运站除正常收费外必须无条件地为加开航班提供服务。
④由于陆运衔接的原因致使在港旅客拥挤、滞留,综合科要及时通报市交通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处理。并督促有关客运港站(主要九洲港和北堤客运码头)安排专人负责港区内的交通疏导及维持秩序。
⑤事故处理完毕,水运科负责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工作领导小组。
(二) 抢险、救援突发事故的组织处理(责任科室:稽查科)
1、发现、接报抢险、救援突发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
2、稽查科工作人员就位,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稽查科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报海事局;
3、根据抢险、救援的具体需求,有关科室要积极协助海事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配合;
4、稽查科随时向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
5、稽查科要认真做好事故处理的跟踪了解,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对旅客、经营者投诉的处理(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和稽查科)
1、接获有关旅客、群众、经营者对有关客运企业(客运站)的投诉或经营者之间发生矛盾的投诉;
2、有关科室(涉及客运站的由综合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由水运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不正当竞争的由稽查科负责)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在接到投诉的当天(不得超过24小时)必须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3、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有关科室对投诉客观存在的事件,立即责令被投诉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