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厅《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第二次修订)精神,为确保我市水路春运安全、顺畅,实现“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春运工作目标,努力使每件突发事故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现结合我市水路旅客运输生产的实际和《珠海市交通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订我市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根祥,副组长:许强、陈光平、曾开,成员:林汉荣、王本贤、黄鹤莲、温晓群、黄庆强、吴玉芳。
主要工作职责是联络、协调各相关参与及具体负责组织处理突发事故的单位,贯彻落实和传达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指示,向相关单位转发上级文件,及时将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向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责任单位
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水路春运工作期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责任部门:水运科、综合科和稽查科。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部门主要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和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开展水路春运工作期间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具体负责:客流高峰期旅客疏导的组织、协调,运力、航班调整及手续办理,服务质量、经营行为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抢险、救援以及卫生防疫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各客运企业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运力和人员的调整安排,事发单位必须提供经济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客流高峰期旅客疏导的组织、协调处理
1、港澳航线(主要九洲-香港、湾仔-澳门航线)客流高峰的疏导(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
①现场监控发现、接到旅客投诉或有关客运单位报告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
②水运科和综合科工作人员就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致使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的原因,具体作出加开航班、调整运力或陆运衔接疏导的指示;
③水运科和综合科(涉及客运站的由综合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的由水运科负责)工作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立即联系客运港站、客船单位、口岸联检部门或公汽、陆运等相关单位,做好加密班次、运力支持以及口岸联检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准备;
④由于陆运衔接的原因致使在港旅客拥挤、滞留,综合科要及时通报市交通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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