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交管水运部门负责加强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宣传,强化对乡镇横水渡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农用船非法载客渡运行为。
  三、有关工作步骤
  (一)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做好春运工作精神,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2010年1月21日前完成水路春运工作方案,水运科负责。
  (三)2010年1月20日前向全市各水路客运单位印发通知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稽查科负责,水运科协助。并负责收集整理各水路客运单位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水运科在前一阶段客源、运力调查的基础上,要对我市客源、运力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特别要求个别经营客流量比较大、有客流高峰期出现以及热门旅游航线(如九洲至香港、香洲至海岛和环澳门岛游)的水路客运企业在确保落实运力的基础上,必须在客流高峰期灵活调度船舶,加开航班予以疏运旅客,要求全市从事水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认真根据企业所经营航线的特点、实际情况和将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天气恶劣、运力不足等),制订完善的应急方案。
  (五)春运期间,综合科、稽查科分别按工作要求安排开展检查工作。稽查科要加强对各参加水路春运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这些单位要经常性对其所属客船和码头上落客设施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防止客船带“病”营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协同斗门区、镇政府和海事部门,加强对斗门区内渡口现场的管理,坚决查处农用船非法载客渡运行为,严禁在恶劣天气下和超载从事渡运,确保安全。综合科要加强对各客运港站的现场检查,对有关客运港站服务环境、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舒适、满意的服务环境。
  (六)春运期间, 水运科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每天一报)省港航局水运处和交通局运输科。
  (七)2010年3月9日进行春运工作总结,编制统计报表,并在2010年3月11日前上报省港航局和市交通局,水运科负责。
  附:
  1、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2、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略)
  3、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企业通讯录(略)
  4、2010年水路春运运力安排及票价调整情况表(略)

  附1:
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