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鸿冠食品有限公司2万吨食用植物油储备物流建设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财贸[2009]1429号)
娄底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核准湖南鸿冠食品有限公司2万吨食用植物油储备物流建设项目的请示》(娄发改[2009]5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和《
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附件目录第九项“现代物流项目(含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租用原中石化集团湖南分公司闲置土地和设施,建设食用植物油储备物流设施,符合国家发展粮油现代物流政策要求。娄底市国土证(娄国用[2006]第A0373号),娄底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出具了环境审批意见(娄环评[2009]107号),中石化集团湖南分公司、中石化股份公司娄底分公司与湖南鸿冠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杉山油库房地产租赁合同。
三、核准内容
1、为推进粮油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粮油仓储流通效率,保障粮油安全,同意建设湖南鸿冠食品有限公司2万吨食用植物油储备物流建设项目。项目单位湖南鸿冠食品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田湾村。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6个立式、38个卧式油罐,大、中、小灌装生产线9条,以及发油棚、铁路值班房、站台库等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