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新邵鲜果冷链物流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财贸[2009]1400号)
邵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核准新邵鲜果冷链物流建设工程项目的请示》(市发改 [2009]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4年第19号令)和《
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中“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第
九条:现代物流项目(含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由邵阳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主要新建柑橘保鲜库、交易大厅等,新邵县城乡规划局已出具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规字0803004号),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该项目《关于邵阳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新邵鲜果冷链物流建设工程项目拟规划用地的初审意见》(新国土字[2008]第31号),新邵县环境保护局已出具该项目《关于邵阳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新邵鲜果冷链物流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新环字[2007]第35号)。
三、核准内容
1、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精神,加快我省物流产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同意建设新邵鲜果冷链物流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邵阳心连心食品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157号。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0亩,新建柑橘保鲜库8880平方米,交易大厅6000平方米,交易大棚6000平方米。达到年保鲜贮运柑橘等水果20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