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技术骨干的相关证明;
(6)困难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
(7)《银行划款凭证》(最近一个月的复印件);
(8)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以上资料经各区、县级市就业办审核后,连同《 年第 季度 区申领招用(保留)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汇总表》(附表3)送市审核组。
3.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1)《 年第 季度 区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表4);
(2)《单位增减变动表》复印件(每月1份);
(3)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新增人员提供);
(4)自主创业人员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复印件;
(5)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以上资料经各区、县级市就业办审核后,连同《 年第 季度 区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附表5)送市审核组。
4.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补贴。
(1)《 年第 季度 区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补贴审批表》(附表6);
(2)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3)自主创业人员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复印件;
(4)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各区、县级市就业办审核后,连同《 年第 季度 区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补贴汇总表》(附表7)送市审核组。
5.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含岗前培训),除以下特别规定外,其他参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程序〉的通知》(穗就〔2006〕6号)规定执行:
(1)参训人员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复印件(未就业的提供);
(2)参训人员的在职证明(组织岗前培训的企业提供);
(3)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
(4)特困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其父或母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
6.职业介绍补贴。
(1)《 年第 季 区(市本级)申领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审批表》(附表8);
(2)《 年第 季 区(市本级)申领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花名册》(附表9);
(3)被介绍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
(4)申领单位的《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或《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5)申领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以上资料经区、县级市就业办审核后,连同《 年第 季 区(市本级)申领介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汇总表》(附表10)送市审核组。
三、各类培训机构接受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应先对报名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界定报名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是否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以报班备案时的身份和条件为准。
四、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申领资料,对资金拨付负有审批把关责任。
五、市就业办定期凭业务台账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用款,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据实列支。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审计。
六、各单位和个人在申领补贴资金时,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补贴款必须专款专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或将补贴款挪作他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本通知所指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招用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或入学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
八、本通知中的“困难企业”是指2008年10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服装、制鞋、纺织、玩具、印刷、包装、电子元件、家用电器、五金塑料,家具加工等且通过困难企业认定的企业。困难企业由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认定(花都、番禺、增城、从化的企业,可由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认定)。
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补贴政策自2009年7月30日起执行,无特别说明的,审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
附件:相关表格(1-10)
附表1: 年第 季度 区申领招用(保留)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申领单位 ( 公章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保险编号:
本季补贴月份: 月至 月 是否困难企业:是/否
申领人数: 人(其中特困: 人,残疾: 人)
申领社保补贴: 元(其中养老: 元,失业: 元,工伤: 元,医疗: 元,生育:元)
申领单位意见:
经手人: 负责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 区就业办意见:
初审社保补贴: 人 金额: 元
(大写)
初审岗位补贴: 人 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审批人:
年 月 日 (章)
|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社保补贴: 人 金额: 元
(大写)
核定岗位补贴: 人 金额: 元
(大写)
复核: 审批人:
年 月 日 (章)
| 备注
|
附表2: 年第 季度 区申领招用(保留)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申领单位 ( 盖章 ) : 企业类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本市
| 是否特困
| 是否残疾
| 合同起止期
| 累计已领月数(包括本季申领的)
| 养老保险补贴
| 失业保险补贴
| 工伤保险补贴
| 医疗保险补贴
| 生育保险补贴
| 岗位补贴
| 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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