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载体建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园区
(十四)加强西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西安市要积极挖掘各种潜在优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规模,使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能力逐步升级,力争在全国20个示范城市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相关的服务配套设施,为引进国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来西安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十五)支持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部、省、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共建协议,对承载全省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运营费用,给予适当补贴。西安服务外包门户网站要及时发布省、市、开发区服务外包政策和信息,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西安软件园要不断完善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省内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技术服务。
(十六)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建设。根据“部-省政府-示范城市”、“省政府-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协议内容要求,对每年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发挥区域优势,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在产业园区建设上,提倡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园区建设。对现有园区扩建和新建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项目,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贴或给予银行贷款贴息补助。
(十七)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支持西安软件园为中心载体的扩建,完善各种配套设施,优化环境,打造国际服务外包知名品牌。支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安民用航天基地、西安航空基地、西安碑林区科技园等产业园区的建设,引导传统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结合发展,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产业集聚区。
(十八)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予以税收政策支持。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国家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以及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省政府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推动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
六、营造服务外包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