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市场。对在西安举办的国际服务外包大会、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给予费用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办会、参展费用的50%。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接包机构、申请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力。利用现有的各种渠道,特别是发挥海外华人、留学生的作用,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十)实行特殊劳动工时制度。根据服务外包企业工作时间的特点,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的部分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十一)鼓励政府和企业开展业务外包。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省内各级政府可将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鼓励全省企业加强与西安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共同培育我省软件服务外包市场,促进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同时,要利用省内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环境和条件,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
四、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十二)对参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的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国家支持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推荐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即:每新录用一名大学生(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参与服务外包培训的大专院校、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和服务外包企业,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省内注册的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对经认定的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参照国家资金支持的办法,从省级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支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国外高级人才,将引进国外的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列入陕西省引进国外经济技术、管理人才管理项目,享受引智工作优惠政策。
(十三)支持高等院校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以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三所国家级软件学院和西北大学软件学院为重点,并选择长安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大学等院校及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大学,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形成系统的服务外包适用性人才培养机制。要借鉴国际通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开发符合我省服务外包人才需求的服务外包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开展以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深化高校、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的合作,按照国际外包企业人才的使用标准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库。对各类高校、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基地,开展定制培训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