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减少商品包装中的资源消耗,从流通环节制止月饼、茶叶、酒类、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过度包装现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引导流通企业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

  积极引导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不搭售无关商品。对重点流通企业,要密切联系、加强监督,切实把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开展社会倡议和新闻宣传活动

  引导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治理商品过渡包装宣传活动,提倡选择经济实惠、简洁包装产品,不购买过度包装产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商品经营者的包装销售行为。。

  四、开展整治商品过度包装的专项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