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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编制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规划。要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入手,明确全市“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战略思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尤其要突出提升发展基础、构建重点特色产业、强化重大项目支撑。总体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编制。

  (三)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和行业的细化。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要求,对接省级专项规划特别是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组织编制重点产业、行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确定,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四)编制县区规划。要强化空间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要求,县(区)级总体规划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

  三、进度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并组织县(区)和部门开展规划思路研究,初步形成我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县(区)、市级部门和企业家座谈会,征求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委托有关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并与省“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阶段,规划框架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3月至6月,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研究提出需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研究提出市级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起草完善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结合巴中实际,完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完成专项规划的起草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开展总体规划草案与省级规划、县(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对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和专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纲要报市政府审定,提交市人大审议。县(区)“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县(区)政府安排,原则上要与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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