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教育,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一要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森林防火条例》。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强化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重点宣传报道各地依法治火、打击放火犯罪、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做到警钟常鸣。二要宣传《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各级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增强公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三要开展“关注森林、防火减灾、科学发展”主题活动。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月、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和清明文明祭祀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使森林防火知识进乡入村、进组入户、进校入班、进山入林,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四要开展森林防火培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突出安全防火和安全扑火两大主题,春节前, 各县(区)要组织乡(镇)长、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林权所有者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管控和应对森林火灾的实战能力。
四、加强预警,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一要加强林火监测预警。巡山护林员、了望监测员要加大火情巡查和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全方位、全天候地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火情频发区实施准确监控,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力求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做好防扑火物资储备。各县(区)必须建立县(区)、乡(镇)两级防扑火物资储备库,备足各种扑火机具、车辆、物资、通讯等必要装备。三要严格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守值班岗位,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严格执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制度,妥善处置每起森林火情,提高森林火情信息处置的时效性、准确性。要做好应急准备,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结,主动出击,全力以赴“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火力度
一要加大排查力度。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城市面山、重点火险区、敏感地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各级行政区域结合部及边界林区等九大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派出工作组进行蹲点督查和巡回检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深入到联系挂包点进行检查。二要细化防火职责。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区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及时排查火灾隐患。要全面落实专职护林员巡山守护责任,明确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统一标识,持证上岗,保证看住山、护住林、防住火。要建立重点火险区、森林火情易发区、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地籍名册,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森林火灾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措施,实行挂牌管理。三要加强重要时段防火。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段和“两会”期间,要全面推行林区禁火制度,确保重要时段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四要加强案件查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从快从严查处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进行行政、纪律处理,对严重违法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