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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目前,全市已进入冬春森林防火高危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

  我市是森林资源大市,四县(区)均为一级火险县(区),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冬干春旱趋于严重。据气象预测分析,今冬明春全省气温比正常值偏高,春旱将偏重发生,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偏高。明年2月至4月,森林火险将以4至5级的高危警戒天气为主,森林火灾将进入高发期。二是野外火源管理困难。各类野外用火普遍存在,违规用火屡禁不止。进入林区的各类人员增多,人为火源防不胜防,火险隐患问题突出。三是防火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大部分林区交通、通讯网络条件较差,阻隔系统不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防扑火科技支撑能力和应急机制等,远远不能适应森林面积较快增长、防火任务繁重、火情严峻等形势。四是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我市林区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复杂,气象情况多变,加上扑救手段和装备落后,致使扑救难、围控难、清守难、危情多。五是集体林改后森林防火面临新的挑战。随着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业发展格局和林区经济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森林防火工作运行机制、管理模式、保障体制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林农拥有林权后,防扑火积极性有所提高,但群众互助联防与专业扑火相结合的森林防火机制尚未健全,群众在缺乏扑火经验和安全避险常识的情况下,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可能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的高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要认真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包片责任和地块责任落实到乡(镇)长、村(社)主任、村民小组长、林权所有者“四个”关键人,把防火措施落实到林区基层、山头地块和防火一线。森林防火期内,各级相关领导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狠抓安排部署,狠抓薄弱环节整改,狠抓督办检查,做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协调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严格问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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