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1163号)
温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农〔2009〕189号)悉。经咨询评估,原则同意建设龙湾二期围涂工程。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实施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有利于缓解温州市土地供需矛盾,解决渔民转产转业问题,增强围区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选址
工程位于瓯江口南侧的龙湾区东海岸滩涂。工程区域东临大海,南至瑞安市交界线,北接龙湾区海滨围垦工程。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围涂近期发展水产养殖。围涂面积3.445万亩。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工程等别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工程由海堤(北堤、主堤、南堤)、隔堤、水闸等组成。其中:主堤长15.495km、北堤长0.844km、南堤长1.873km;隔堤3条,1#隔堤长0.965km、2#隔堤长1.451km、3#隔堤长2.211km;水闸5座,均为纳排两用闸,总净宽102m。
围区永久水面率应确保达到12%以上。
(二)工程等级为Ш等。海堤、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海堤允许部分越浪。围区隔堤、道路、河道等次要建筑物为4级,围堰、施工便道等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
围区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三日暴雨四天排出。
五、项目法人和工期
项目法人为温州龙达围垦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工期为4年。
六、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
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请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海渔资〔2009〕24号文的批复精神依法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并妥善做好海域使用、水土保持以及临时占地、渔业设施补偿、输电电缆改建等政策处理工作。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按2009年6月价格水平,初定工程静态投资18.02亿元,总投资估算19.58亿元。资金来源:除省滩涂围垦造地专项补助外,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排资本金5.4亿元,其余商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