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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宣〔2009〕21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教委(教育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委直属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五个校园”建设,现将《重庆市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09年12月23日

  重庆市人文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办发〔2009〕5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培育人文精神,提升人文素养,建设高格调、高水平、高质量校园文化为目标,积极创建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特色化、和谐化、多样化的精神家园、学习乐园、生活公园。

  二、建设目标

  到2012年,全市80%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要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师生人文精神和人文素养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校园人文教育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师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着力建设充满人文气息的“人文课堂”,寓人文教育于学科教学中。开设系列人文选修课,拓展人文教育领域。结合传统节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专题教育活动,将人文教育渗透、融合于典礼文化的养成教育中。

  (二)加强以“唱读讲传”四位一体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校园文化建设

  着眼于建设高品味、高质量的校园文化,深入推进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实现“唱读讲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精品化,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的有效载体,成为学校塑魂工程和素质教育创新工程。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活动的号召力、感染力、影响力。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坚持和不断完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艺术的资源与人才优势,开展文艺创作,培育文学精品和文艺品牌。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建设丰富、健康、干净的校园网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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