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綦江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渝教民办〔2010〕1号)
綦江县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南州职业学校合格设置验收的请示》(綦教〔2009〕28号)、《关于报送重庆南州职业学校备用名的请示》(綦教〔2010〕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渝教民办〔2008〕8号)、《重庆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渝教民办〔2008〕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研究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整合綦江县育英学校、渝南科技学校、重庆市綦江职业学校和綦江南方学校四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设立重庆市綦江职业技术学校。
二、学校为全日制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目前办学条件,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规模暂定为2000人;学校举办者:黄世才;办学地址:重庆市綦江县古南街道后山坡2号;法定代表人:黄世才。
三、请你委受文后立即依法终止綦江县育英学校、渝南科技学校、重庆市綦江职业学校和綦江南方学校的办学资格,并撤销其建制,指导督促学校妥善安置在校师生,依法进行财产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注销办学许可证,收回并销毁公章,向社会公告。
四、请你委争取县政府支持,并指导督促学校尽快解决学校法人拥有产权的校地、校舍面积达到设置标准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校园校舍建设规划。
五、请你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和市教委有关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学校尽快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好学校法人资产,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加强双师培养、实习实训等方面工作,提高办学效益和育人质量,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