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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蜀都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蜀都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渝教民办〔2009〕31号)


渝北区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市蜀都职业技术学校正式设立的请示》(渝北教〔2009〕46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渝教民办〔2008〕8号)、《重庆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渝教民办〔2008〕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研究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蜀都职业技术学校。

  二、学校为全日制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目前办学条件,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规模暂定为1500人;学校举办者:重庆蜀都汽车修理厂;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翔宇路999号;法定代表人:陈代镛。

  三、请你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和市教委有关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学校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校园校舍建设规划;不断加大投入,增加校园校舍面积,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完善学校法人财产权属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提高办学效益和育人质量,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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