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命名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的通报
各区城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建管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美化我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改善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品质提供示范和样板,2009年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了“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经过各区一年的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09〕88号),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进行了考核验收,经考核组综合评定,决定将海曙区江厦街等9条道路命名为2009年“城市管理文明示范路”。具体名单如下:
一、海曙区(2条)
江厦街(江厦桥--药行街)
灵桥路(药行街--解放南路)
二、江东区(2条)
彩虹路(中山东路-新河路)
百丈路(灵桥-甬港路)
三、江北区(1条)
槐树路(解放桥-西草马路)
四、鄞州区(1条)
钱湖北路(四明路-鄞县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