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建设行业就业培训目标任务的通知
(呼建委发[2009]447号)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自治区及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培训就业工作目标,完成全市建设行业示范工程全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千人,实现就业6.4千人以上,扶持创办建筑劳务企业36家以上、培育评选“促进就业示范企业”5家以上及特殊工种全员持证上岗的工作任务,经研究,现将全市培训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行业就业培训工作,是自治区及呼市两级党委、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行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建筑业企业要将大力开展建筑劳务培训、发展劳务分包企业,促进农牧民工转移并相对稳定就业,作为新形势下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二、支持鼓励建筑劳务带头人创办劳务分包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解决建筑业农牧民工队伍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积极开展“促进就业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建筑业企业吸纳农牧民工,实现相对稳定就业。
三、认真做好建设行业就业培训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在总结2008年“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计划及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本地区本企业的工作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并以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形式,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旗县与企业、企业与分公司或项目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协作机制,确保2009年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按照建设部2008年建筑工人(普通工种)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达到60%以上的要求,根据建设厅及市政府给我行业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企业2009年最低完成工人培训任务是:一级企业600人,二级企业300人,三级企业200人,劳务企业200人。全部实现就业。一级企业成立劳务分包企业两家以上,二级、三级成立劳务分包企业一家以上。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助企业积极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含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外墙保温工等)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已取得相关工种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可不经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考核鉴定,未取得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需经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参加考核鉴定(具体办理单位:建委劳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