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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关于推行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意见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省推行“统保示范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成立“福建省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恒明

  副组长:李毅强

  小组成员:各设区市旅游局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保工作开展。

  办公室主任:李毅强(兼)

  办公室成员:省旅游局行管处、省旅游协会、省质监所、各设区市行管科(处)、旅游协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二)召开宣贯会议

  由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组成宣贯小组,分区召开福建省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宣贯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贯彻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产品,发放保险服务手册;回答旅行社的有关提问,释疑解惑;现场签订投保意向书等。

  (三)积极组织参保

  各地要积极动员组织旅行社参加2010年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投保率要达到80%以上。投保率达到有关规定,即可筹建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

  调解处理中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经纪公司工作人员、旅游行业专家等组成。

  事故鉴定委员会:法律专家、旅游行业专家、医学专家、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共同组成。

  (四)组织签约投保

  各地在宣贯中,既要大力推行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又要积极组织旅行社签约投保,确保宣贯成果落到实处。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旅游部门

  1、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9]189号文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

  2、成立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下发有关文件,提出任务要求。

  3、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策支持,为统保示范项目顺利开展创造政策环境,拓展发展空间。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展宣传、推动、签约工作。

  5、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旅行社责任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真正使统保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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