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省推行“统保示范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成立“福建省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恒明
副组长:李毅强
小组成员:各设区市旅游局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保工作开展。
办公室主任:李毅强(兼)
办公室成员:省旅游局行管处、省旅游协会、省质监所、各设区市行管科(处)、旅游协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二)召开宣贯会议
由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组成宣贯小组,分区召开福建省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宣贯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贯彻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产品,发放保险服务手册;回答旅行社的有关提问,释疑解惑;现场签订投保意向书等。
(三)积极组织参保
各地要积极动员组织旅行社参加2010年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投保率要达到80%以上。投保率达到有关规定,即可筹建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
调解处理中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经纪公司工作人员、旅游行业专家等组成。
事故鉴定委员会:法律专家、旅游行业专家、医学专家、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共同组成。
(四)组织签约投保
各地在宣贯中,既要大力推行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又要积极组织旅行社签约投保,确保宣贯成果落到实处。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旅游部门
1、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9]189号文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
2、成立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下发有关文件,提出任务要求。
3、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策支持,为统保示范项目顺利开展创造政策环境,拓展发展空间。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展宣传、推动、签约工作。
5、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旅行社责任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真正使统保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