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郑州市见证取样检测人员能力验证考核的通知
(郑建办〔2010〕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见证取样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见证取样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经我委研究,决定对郑州市见证取样检测人员进行检测能力验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规定等技术业务知识。
二、考核对象
郑州市区及县(市)、区建设行业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中取得《河南省工程建设检测从业培训证书》的检测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由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考核采取书面考试方式,统一组织、集中改卷;实际操作考核采取专家组评分的方式。具体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核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应对照本机构资质等级和所属检测人员实际定岗情况,对持证人员按要求认真统计,并填写《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务必于2月1日前报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科。
(二)市质监站对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上岗证方可进考场。
(四)能力验证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人员视为不能胜任所从事岗位,应进行培训后重新参加能力验证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检测工作。
联系人:曲礼英 联系电话:0371-67881612
附件: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能力验证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