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快报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252号)要求,我市即将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现将火炬计划统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
1.老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007年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按要求分区内和区外分别上报(国家高新区外);
2.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和2009年以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分区内和区外上报;
3.老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不在有效期内的,区内仍然可以按照一般企业上报,区外企业不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报。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2004年以后认定的未经过验收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上报。
二、填报要求
1.承担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填报“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两部分统计内容。
2.未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高新技术企业”部分的统计内容。
3.各单位的快报统计数据(如无法准确汇总出全年统计数据,请填报预计数),请务必于2010年1月13日前汇总后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返回市科委高新处。
联 系 人: 董浩 李俊
电 话:023-67605931 67513517
电子邮件:liruru@cstc.gov.cn
附件: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日
附件:
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
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单位:亿元、亿美元
区外认定高新
| 区外企业
从业人员
(人)
| 总收入
| 工业
总产值
| 净利润
| 缴税
总额
| 减免
税额
|
技术企业
数量(家)
| 收入上
亿企业
数量
|
| 出口
创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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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A1
| K1A2
| K1B
| K1C1
| K1C2
| K1D
| K1E
| K1F
| K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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