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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快报上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快报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252号)要求,我市即将开展2009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现将火炬计划统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
  1.老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2007年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按要求分区内和区外分别上报(国家高新区外);
  2.新办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和2009年以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分区内和区外上报;
  3.老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不在有效期内的,区内仍然可以按照一般企业上报,区外企业不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报。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2004年以后认定的未经过验收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上报。
  二、填报要求
  1.承担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填报“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两部分统计内容。
  2.未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中“高新技术企业”部分的统计内容。
  3.各单位的快报统计数据(如无法准确汇总出全年统计数据,请填报预计数),请务必于2010年1月13日前汇总后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返回市科委高新处。
  联 系 人: 董浩 李俊
  电 话:023-67605931 67513517
  电子邮件:liruru@cstc.gov.cn

  附件: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日

  附件:
  2009年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科技部门)
  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单位:亿元、亿美元

区外认定高新

区外企业

从业人员

(人)

总收入

工业

总产值

 

净利润

缴税

总额

减免

税额

技术企业

数量(家)

收入上

亿企业

数量

 

出口

创汇

($)

K1A1

K1A2

K1B

K1C1

K1C2

K1D

K1E

K1F

K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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