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9〕92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河南保险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维护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保险业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险业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保险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安全生产、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有利于稳定人们的未来预期,降低社会矛盾的发生和累积;有利于减少全社会用于处理灾害事故的投入,提高全社会风险管理效率和水平;有利于推进风险的转移,提高社会保障程度。各公司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觉性,为河南保险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措施,坚决维护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平稳发展
各公司及所属机构要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有效化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确保保险行业安全稳定。一是进一步发挥信访投诉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建设,切实为投保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大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做到决策科学、内控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确保辖内各级保险机构不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重大群体事件和治安案件,维护安定团结的发展局面。
三、积极参与,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