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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贵州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研究开发专项项目的通知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贵州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研究开发专项项目的通知
(黔科通〔2009〕185号)


各州、市、地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贵州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研究开发专项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根据《贵州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贵州省“十一五”中药民族药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参照《贵州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研究开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请,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1、申请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已承担有两项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未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产业前景,有前期工作基础,有一定生产规模,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望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项目目标明确,技术经济指标具体,创新性明显,技术路线可行,组织方案落实,自筹匹配资金到位,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具备,科研队伍结构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6、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① 具备开展研究工作所需的装备、仪器设备及相关条件;②申报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③拥有较强的学科带头人,并具有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④近年来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专利。
  7、新药创制及民族药的二次开发项目的申报要求:①提供有关知识产权证明资料;②申报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③所选品种具有中医药优势和特色及有较好的市场前景;④新药创制鼓励“产学研”结合。
  8、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项目申报要求:①申报单位应具有该项关键技术的前期研究及应用基础;②所选关键技术必须以合适的中药品种为研究对象;③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研究。
  9、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研究开发项目申报要求:① 项目研究的品种必须是我省的地道药材或大宗药材;②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应有前期研究工作基础;③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基地合作研究。
  (二)申报途径
  市(州、地)申报的项目由市(州、地)科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省直有关部门可直接报送。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通过贵州省科技厅网站(kjt.gzst.gov.cn)点击“贵州省科技项目网上申报平台”进入登陆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提示注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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