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地科技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民营企业)单位:
  为落实《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重点部署,重点领域及重大专项,结合需求和已有的基础,在具有一定基础的领域开展合作的项目。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现将2010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合作计划”)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围绕《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培养人才团队建设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已列入或拟申报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议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3、与国际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黔工作并有一定经费、关键设备投入,有利于“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联合申报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合作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
  2、项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合作理由充分,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且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3、合作方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在合作中有一定经费、关键设备投入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维护我方利益。
  5、除有特殊需要的重大项目外,一般项目原则上申请资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人民币。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6、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0日18:00时。
  三、申报材料
  1、《贵州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包括外方附表)。
  2、已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书(意向书)复印件。
  3、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协议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