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项目 | 工作任务与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工作,检查考核落实 | (一)召开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部有关精神,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厅纪委 | 厅办公室 |
(二)厅与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有关单位签订交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目标办 |
(三)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印发贵州省交通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
(四)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 厅纪委 厅直机关党委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五)制定并印发《贵州省交通厅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做好任务分解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六)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纳入目标管理,结合目标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检查 | 厅监察室 厅目标办 |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二、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 (一)印发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点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二)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加强以高速公路建设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廉政工作,并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高总司 省公路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二、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 (三)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招标投标和项目管理方面的内控监督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招投标中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的问题。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加强和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转包分包、资金拨付、设计变更、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 厅基建处 厅监察室 |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四)加强对《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信用评价信息网络平台,拓宽信用评价考核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 | 厅基建处 厅监察室 |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五)结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多业主的实际,加快建立和完善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监督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业主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厅基建处 厅监察室 |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六)进一步深化内部审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重点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财务审计检查 | 厅审计处 厅财务处 厅监察室 |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七)修订完善高速公路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认真落实国省干道改造工程廉政抽查制度和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高总司 省公路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八)继续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合同”制,廉政工作“三介入”、“三同步”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九)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配合,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创建活动 | 厅监察室 厅基建处 | 高总司 省公路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 厅监察室 厅基建处 |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十一)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 厅监察室 厅基建处 | 厅属有关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 (一)下发交通系统纠风工作要点 |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
(二)加强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取消或继续非法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设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 | 厅法规处 厅人事处 厅财务处 厅审计处 厅监察室 | 高总司 厅属各二级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三)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对确定取消的收费站点,及时向社会公布名称和具体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 厅法规处 厅监察室 | 高总司 省公路局 省高管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四)认真落实税费改革政策,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作用,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 厅监察室 厅法规处 | 厅属有关二级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五)认真落实“绿色通道”等涉农惠农政策,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严格落实“十条禁令”,规范治超行为,强化治超工作源头管理 | 厅法规处 | 高总司 省公路局 省高管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行政执法问责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水上执法和收费行为 | 厅法规处 | 厅监察室 厅属各二级局 省质监站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七)严格执行省涉农资金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意见,认真执行交通涉农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备制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涉农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 厅财务处 厅审计处 厅监察室 厅计划处 厅基建处 | 省公路局 省运管局 省航务局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八)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 厅安全处 厅监察室 |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九)继续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在招投标和交通建设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限制 | 厅基建处 | 厅监察室 高总司 省公路局 运输工会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四、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厅《实施办法》,结合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特点,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二)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管,开展重要岗位人员廉政培训 | 厅纪委 厅人事处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四、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 (三)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等制度 | 厅人事处 厅监察室 厅直机关党委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认真开展对单位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厅审计处 厅人事处 厅财务处 | 厅监察室 厅属各单位 |
(五)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厅办公室 厅科教处 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厅厂务公开办公室 | 厅属各单位 运输工会 |
(六)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 厅法规处 厅审计处 厅财务处 厅监察室 | 厅属有关单位 |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群众意识,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党纪法纪观念,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 | 厅纪委 厅直机关党委 厅人事处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二)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 厅人事处 厅监察室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三)深入推进交通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举办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培训班 | 厅纪委 厅直机关党委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四)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 厅纪委 厅人事处 厅办公室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五)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行为 | 厅纪委 厅人事处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 | 厅人事处 厅监察室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七)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活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以及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 厅纪委 厅基建处 厅财务处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 (八)严禁党政机关、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厅纪委 厅人事处 厅财务处 厅法规处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九)认真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格控制新建楼堂管所,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超标超编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 | 厅纪委 厅办公室 厅财务处 厅人事处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十)严格控制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压缩出国(境)旅游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继续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 | 厅人事处 厅监察室 | 厅机关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
六、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二)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三)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四)重点查处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案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许可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及其它商业贿赂的案件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五)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案件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
(六)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 厅纪委 厅监察室 | 厅有关处室 厅属各单位 各市(州、地)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