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黔教体发〔2009〕251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2009年9月10日国务院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1日教育部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防控学校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操作性强、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到班级的学校防控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防控领导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工作到位、防控措施到位,避免学校出现暴发疫情。

  二、严密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大中小学要坚持晨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高等学校要通过辅导员加强学生考勤检查登记,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健康状况,确保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早控制。

  三、进一步加大对广大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健康教育课、墙报、板报、广播、校园网络、讲座、主题班会,以及在学生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教室等学生人群流动密集处放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让每个师生全面了解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的防控工作,特别是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学校要提前对每个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好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个人卫生防护和自我健康观察。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校领导要带班。学校要在节假日后学生返校时,认真做好健康筛查和对患病学生的病史追踪,严防输入病例。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