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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具体要求:公路收费站涉改人员的安置工作在州、县市成品油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州、县市交通局牵头,由州、县市公路局负责实施,州、县市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依法依规办理,征稽、运管、海事、地方公路管理机构的涉改人员安置工作,实行依法依规、分级安置、内部转岗,各相关管理机构负责落实。

  五、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州人民政府要求,切实加强对成品油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改革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密切关注税费改革后交通建设、养护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转移支付资金的具体分配办法、交通债务的偿还规划、交通融资平台建设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落实;交通建设的历年债务,由各级审计部门牵头核定;交通部门的“三定”方案,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制定;交通系统机构改革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站工作,由各级交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肃改革纪律,严格财务监管

  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对改革涉及的交通收费征稽单位,停止人事任免,冻结人员编制,严禁进人和提拔、聘用职务。州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涉及改革的单位开展全面的财务审计和资产清理,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要加强资金、票据和资产管理,冻结资产,严禁变卖、私分、转移国有资产,严禁违反政策规定滥发奖金、福利等钱物,防止铺张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要强化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任何地方、单位、部门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

  (三)加强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各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为改革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预案,及时化解矛盾。改革期间,各县市严禁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因改革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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