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公安、武警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各取票点、售票点、火车站的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交通、城管、卫生、科技、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火车票预售的相关保障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要围绕“和谐春运”这一主题,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为旅客出行创造便利的条件,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
交通、民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返乡返城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防止在春运期间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
市联合整治办要继续组织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公安、工商、武警、警备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交通场站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加大对公路客运售票点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售票点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候车区域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气象部门要实时跟踪掌握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和预防信息,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防抗极端天气的工作,引导乘客安全出行。
科工贸信部门要督促油品供应企业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交通部门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和动态,让市民及时、充分地了解春运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时机。
建设部门要深入基层与各单位和企业的领导一起看望、慰问留深的员工和工作在一线的工人。
地铁集团和三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深圳火车站、火车西站等重点场站做好旅客疏运工作。
我市各级政府及人力资源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深入基层与各单位和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市民和留深员工的节日文化生活,各用人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安排好职工的节日生活,使市民和在深员工过一个吉祥、欢乐、幸福的春节。
(六)其他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做好2010年春运相关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