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LED照明产品应用规划(2010-2012)》的通知

  三圈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政府要分别完成2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5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5000盏LED灯工作;共完成5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1.38万盏LED灯工作。
  (3) 2012年年底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和新津县政府要共完成15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5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5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4.13万盏LED灯工作。
  一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要共完成2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2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2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5.5万盏LED灯工作。
  二圈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政府要分别完成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1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2.75万盏LED灯工作。
  三圈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政府要分别完成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1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2.75万盏LED灯工作。
  (四)实施模式及配套政策。
  1.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设备租赁等投融资模式实施政府性投资示范工程。凡主干道、中小街道、下穿隧道、地铁、市政光彩工程等由政府投资的市政照明工程,由政府搭建投资平台公司,采用以市场换投资的方式,运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或设备租赁方式建设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工程投资或设备租金从每年核定的电费节约中分成偿还,偿还期限最高不超过8年。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的用电量基数核定方式为:对改扩建项目,以改造前3年用电量的平均数为基数;对新建项目,由建设和推广单位双方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灯具安装数量、照明时间核算节约用电量。市经委委托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合同能源管理(EMC)进行能源审计。
  2. 鼓励各区(市)县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对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市财政经核定后按照示范工程使用的LED照明产品总价给予相应区(市)县10%的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工业企业实施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商场、宾馆(饭店)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实施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
  3. 鼓励公共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采购、使用LED照明产品。参照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计划,对中标企业按以下方式给予补贴: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购LED照明产品的,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中标价格各补贴10%;居民家庭用户采购LED照明产品的,市、区(市)县两级政府按中标价格各补贴25%。中标企业负责产品销售推广,履行产品质量保证义务,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