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潜力,面向市场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增强旅游业发展的生命力。坚持旅游产业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相结合,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旅游就业的稳定增长。
(四)坚持改革和创新。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创新旅游业促进就业的发展模式,建立相应的就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收入分配制度。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扩大旅游就业规模。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变化和节假日、带薪休假制度,以每年推进100个旅游投资项目、完成100亿元旅游投资的旅游“双百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都市旅游区和龙门山、龙泉山两带开发,重点开发乡村度假、休闲运动、购物美食、康复医疗、商务会展、文化娱乐和自助自驾等旅游产品,重点培育100个旅游特色镇(村);制定和实施乡村旅游倍增计划、灾区旅游恢复重建计划、熊猫系列产品计划、空中航线拓展计划、景区酒店创A升星计划、旅游促进就业行动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形成新的旅游增长点,努力保持旅游业持续快速增长,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实施旅游招大引强行动,培育扶持旅游骨干企业,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加快恢复振兴成都市旅游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扶持非公有制旅游企业和中小型旅游企业加快发展。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的范围内,依托旅游扩大内需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就业容量大、符合市场需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旅游项目。
(二)创新旅游产业业态,优化旅游就业结构。拓展旅游资源观,鼓励旅游新领域、新业态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加强产业互动。与现代农业结合,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与特色工业结合,培育工业旅游示范点;与会展产业结合,开发商务会展旅游产品;与城镇建设结合,推动旅游特色镇村培育;与文化卫生结合,推动旅游产业园区建设;与优质教育资源结合,搭建旅游研究、人才培养、教学实践等专业平台;与现代商贸结合,培育旅游要素连锁经营业态。大力培育城市旅游特色街区和夜间旅游集中消费街区;按照国际标准,高水平策划一批标志性城市旅游景观,创意一批大型旅游演艺项目;逐步建立包括学校、机关、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城市公园、博物馆、科技馆等具有旅游功能的城乡社会资源向游客开放的制度,促进各类资源向旅游领域聚集。鼓励发展旅游咨询、规划设计、广告营销等行业,开发知识技术含量较高的旅游产品与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比重。
(三)培育重点旅游市场,挖掘旅游就业潜力。按照立足中西部、拓展东部、链接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思路,调整市场重点,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依托西部旅游联盟,扩大核心旅游消费市场;依托国内热点旅游城市联盟,拓展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重点旅游消费市场;依托国际航线,培育中远程旅游消费市场。开展联盟营销。成立“最佳旅游联盟”,吸纳食、住、行、游、购、娱等涉旅品牌企业作为盟员单位,带动全市涉旅行业优质服务和让利营销,形成促进消费的价格洼地、服务高地,带动产业发展;研究“散客时代”旅游规律,依托国内外知名网络(公司)、公众传媒和旅游电子营运商,链接国内外名山、名镇、名城、知名旅游企业和国际旅游组织,积极开展联盟营销。强化节会营销,整合行业、部门、区(市)县和区域资源,建立引进创办节庆会展活动的申报评审激励机制,实现“月月有主题、县县有品牌、天天有活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