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作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扩大优质稻谷、专用小麦和玉米、优质棉花和油料、蔬菜、茶叶、中药材等农产品生产,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宣传和发展低碳经济。加强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的宣传,通过建立低碳示范园区和低碳城市,带动全省低碳经济的发展,提高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公众意识。
(二)优化能源结构。
--提高煤炭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快煤炭产业升级步伐。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提高原煤入洗率,限制高灰分和高硫分煤炭的生产。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煤化工产业,延伸煤炭产业链条,促进资源转化增值;发展水煤浆技术、煤化工和煤气化技术。
--优化火电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对现有机组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实现火电厂污染物达标排放。大力发展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大型联合循环机组等高效、洁净发电技术,规划新建的火电机组原则上要求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以上。适当发展以天然气、煤层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
--加快天然气、煤层气开发利用力度。充分利用国家“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建设15条支线管网,天然气用气计划达到15亿立方米。力争在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天然气工业燃料利用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将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作为加快煤炭工业调整结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资源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和甲烷排放。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其他综合利用项目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鼓励在煤矿瓦斯利用领域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等,使煤层气抽采量为10亿立方,利用量为5亿立方。通过上述措施,预计到2015年,替代煤炭当年可合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0万吨。
--推进核电建设。把核能作为缓解全省能源供求矛盾的重点,逐步提高核电在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全面论证核发电在中部地区和全省布局的战略地位和意义,早日开工建成芜湖2×100万千瓦的核能电站和池州吉阳4×125万千瓦AP1000核电机组,规划建设安庆高温冷堆示范核电工程。通过上述措施,预计到2015年,替代煤炭当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00万吨。
--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以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为重点,积极落实国家生物质能源发电鼓励政策,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到2015年,全省累计建设26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供气20万户;累计建设稻壳气化发电机组150台;累计建设秸秆热电厂达19座,装机容量300兆瓦以上;全省农村户用沼气累计达13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全省大中型沼气工程达800处,年处理禽畜粪便140万吨,供气用户70万户。通过上述措施,预计替代煤炭当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7万吨。
--扶持太阳能、风能等开发和利用。采取宏观调控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应用范围。大中城市新建建筑设计要优先考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实现太阳能与建筑物的一体化。在广大农村地区,鼓励安装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发适合于建筑、采暖、制冷以及其他工业应用要求的太阳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到2015年,城市路灯、电话亭、广告牌等公共设施采用太阳能光电照明达到30%,城乡太阳能使用面积达900万平方米;建设1-5万千瓦风电场1-3座。通过上述措施,预计替代煤炭当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60万吨。
--有序开发小水电。把发展小水电作为促进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做好环境保护和征地移民安置,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力资源,加快水电开发步伐,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资源。到2015年,新增小水电装机2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110万千瓦,预计替代煤炭当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0万吨。
(三)加强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认真贯彻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通过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预计到2015年,可实现节能400万吨标准煤以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40万吨。
2.强化节约能源相关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产业政策及措施。加大力度,淘汰钢铁、电力、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中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不符合能耗标准的在役机电通用耗能设备和产品。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财税、价格、质检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行业项目进入。
--制定政策措施合理引导交通能源消费。配合国家出台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制定鼓励小排量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消费,以及加快淘汰高油耗车辆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以道路交通为主体的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和建设轨道交通。启动中心城市不同运输方式、城市交通与城郊交通、城市交通与路网交通等一体化客运枢纽建设,配套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等设施。增加城市交通控制与管理系统的科技投入,形成智能化的交通管理与引导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