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各类质量管理先进获奖企业,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2010年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09]1112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拥有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数量是衡量质量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作为企业质量信用系统的重要信息,纳入质量档案统计,也是有关质量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和条件。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报名考试工作。
二、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市场准入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奖(含产品质量奖)企业,应积极组织质量人员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在关键质量岗位上的人员,应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三、根据原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级别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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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6月20日
| 中级
| 上午9∶00-12∶00
|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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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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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上午9∶00-12∶00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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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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