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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5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谷春立 市长
  副组长:
  戴恩彪 副市长
  梁 勇 副市级领导干部、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徐刚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成 员: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 方 市开发办副主任
  边长青 市监察局局长
  胡继民 市民政局局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杜俊双 市审计局局长
  杨 君 市规划局局长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付德民 市物价局局长
  赵忠太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周 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周忠武 铁东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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