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教育活动。围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单位”这个主题,结合实际,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并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单位人员自觉遵守禁放区域、允许燃放时段规定,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假冒伪劣产品,做到文明、科学燃放烟花爆竹,确保燃放安全。
(二)建立责任体系。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主抓、谁负责,谁值守、谁负责,谁燃放、谁负责的原则,围绕目标明确、要求具体、责任清晰的要求,建立烟花爆竹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协助党政主要领导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抓好所分管单位及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加强隐患排查。在2010年1月31日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防火、防爆排查,着重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废弃物、可燃物是否得到清理,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油烟管道是否正常运行,运动员宿舍是否有违章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电炉等设备,重点部位的物防设备、技防设施是否有效,重点区域及消防安全各主要环节的落叶杂草是否及时消除,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危险源。
(四)完善应急处置准备。参照国庆防控工作,从单位实际出发,制订烟花爆竹突实发问题处置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小分队,落实应急人员,充实应急保障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实施看管守护。各单位要于2009年12月30日前,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区域内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并在元旦、春节期间,对禁放区域实施巡逻防护。在允许燃放区域,要逐一明确每天的燃放监管领导和安全守护人员。特别是在除夕、大年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逻监控,加强对允许燃放区域及周边的防控守护,防止发生问题。
四、时间安排
市体育局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09年12月14日局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署会启动,到2010年3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展开。
(一)启动部署阶段(2009年12月)。依据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安排和安全措施,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签订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二)隐患排查阶段(2009年12月下旬,2010年1月下旬)。以本单位的部门、班组、运动队为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开展全员隐患大排查,全方位、多渠道的反复排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