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首都新闻出版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各新闻出版单位、北京市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求你单位对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定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是:“组织、指导新闻出版行业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单位内部燃放秩序维护及禁放区域看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对新闻出版行业单位贯彻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据编办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确定的职责和《
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和所分管行业单位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元旦、春节要各组织一次督察,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察,确保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要以“元旦期间五环路内禁放”、“春节期间安全燃放”、“春节后花炮换礼品”等为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可燃物品要认真清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对可燃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