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区县政府开展2009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京依法行政办发〔200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年初,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二OO九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了今年本市依法行政重点推进的6个方面25项工作。11月10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拟于近期印发施行。为认真做好今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搞好自查和总结
各区、县政府要重点围绕《工作要点》列举的25项工作和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中确定的主要内容,对今年以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主要包括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制度情况、组织领导机构2009年召开会议及开展检查活动情况、制定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2009年学法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年度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情况、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情况、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情况、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情况等。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制定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配套制度及办事流程情况,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政许可和审批监管情况,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情况,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