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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工业强市”、“民营富市”发展战略,壮大区域经济实力,实现“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战略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提升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迫切需要,是增加劳动力就业、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构建小康和谐娄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领域逐步拓展、结构不断优化、规模日益壮大、实力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增长、财税增加、就业增岗、群众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存在着环境不优、融资不畅、信息不灵、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实干意识,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抢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湖南“3+5”城市群建设、“沿海产业链转移”等重大机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工作力度和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大力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在全市兴起大力鼓励、积极支持和正确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热潮,努力使娄底成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沃土和企业家创业的乐园。

  二、加强引导扶持,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
  ⒈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督促非公有制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加强企业自身组织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和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
  ⒉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科技、知识产权、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帮助企业争取科技建设项目,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科技合作交流,增强企业自主科技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培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娄底品牌(名牌);扶持科技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推广应用。对在科技创新及商标、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等方面获得省以上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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