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他应当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湖南保监局办公室是湖南保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对外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
根据规定,湖南保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多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的发布方式
(一)湖南保监局网站(hunan.circ.gov.cn)。
(二)新闻发布会。
(三)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五、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在湖南保监局网站在线申请。申请登录湖南保监局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模块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功能,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湖南保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成纸质文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后以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至湖南保监局。
(三)口头申请。湖南保监局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湖南保监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湖南保监局根据情况做出以下答复:
(一)属于湖南保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湖南保监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五)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六)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湖南保监局经向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提出立项许可申请,按当地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