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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请提供我省2009年度卫生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请提供我省2009年度卫生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卫办〔2010〕1号)


厅机关各处室、挂靠事业单位:
  根据厅领导指示,为了反映2009年度我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及医改进展情况,为2010年度全省卫生工作的宏观调控和卫生事业改革提供政策依据,同时为即将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提供会议材料,请厅机关各处室、挂靠事业单位在认真总结自身业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2009年度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对2008和2009年度的主要工作指标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文字材料和统计报表,加盖部门印章后于2010年1月19日前报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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