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渝办发〔2010〕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7月16日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排查和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查处和纠正了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进一步巩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确保2010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委办〔2009〕108号)要求,进一步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强化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2010年春节和“两会”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督查2010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一检查,已完成整改的要进行复查。
(三)检查督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四)检查督查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检查督查地质灾害、煤矿、建设施工、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企业及园区等11个行业领域“三大行动”成果的巩固情况。
三、时间及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