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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意见


  一是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监督抽查应当购买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所涉经费协调当地政府解决,逐步加大食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不断扩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使抽查食品的质量水平总体呈现稳定提高态势。

  二是严格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是从生产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制度。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严格实施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洗涤剂、消毒剂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 9 大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严格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相关标准和规定及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四是严格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监管。各级质监部门应进一步确定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产品和重点监管环节,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评议考核,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查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领导,建立贯彻《条例》的协调机制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关系政府的形象。各级质监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

  一是要树立食品安全监管“一盘棋”的思想,主动与有关部门互通监管信息,完善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衔接与配合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合力,努力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与其它监管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不出空档、不留死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是各级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研究和完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的应对措施, 建立质监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当获知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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