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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0年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62.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整治为重点,加强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管,检查覆盖面100%;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制剂配制和药品购进行为;加强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监管,保障用药安全。

  63.完成消防特勤二大队、繁荣路消防站和全民消防急救教育基地建设,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主要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粮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畜牧业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八、环境改善计划

  巩固创卫成果,加大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64.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达到340天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

  65.强化燃煤烟尘污染防治,治理不合格锅炉和除尘设施96台(套),拆除废弃烟囱37座;放射源应用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废弃放射源收贮率100%;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指标达标率100%。

  66.充分发挥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市容环境、户外广告、露天烧烤的综合整治。

  67.落实《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对排放超标的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

  68.高标准实施长双公路和四环路绿化,绿化改造3个城市出入口,新建10个绿化精品、50处大块绿地,彩化美化100条主要街路;新建续建同心湖、兴隆湖、苗圃、光明4个公园,建成三佳湖公园、国际汽车公园,完成长春公园、动植物园、伊通河境静园改造,建设郁金香园等一批特色园中园;绿化美化村屯500个,改造农防林700公顷。

  69.加强对户外大屏幕、车载电视等各类新兴媒体广告的规范与监管,及时查处非法广告。

  70.建设长东北、净月、新立城、波罗湖、太平池、南部、石头口门七大生态湿地;加强石头口门和新立城水源地污染治理;完成引松入长管网与其他设施的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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