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对网球(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内体职鉴字〔2009〕8号)
各盟市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体育总会,满洲里市体育局、体育总会,二连浩特市文体局、体育总会,各高等院校、俱乐部,内蒙古网球协会,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人字〔2006〕58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在全区实施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体人字〔2008〕11号)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拟对网球社会体育指导员,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办法
针对目前体育行业乱办班、滥发证的现象比较严重,为遏制这种现象继续发生,同时又要让社会对在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项工作予以接受,让社会上广大体育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所了解,今后从事各类体育经营活动的时候,在招收、聘用或与本单位共同经营以及使用或租用本单位的场馆、场地、场所进行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职业资格证书,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业和上岗及进行有偿体育经营活动的主要依据,未取得合法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而进行各类体育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和体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为此,从事或准备从事网球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的相关人员,经参加本职业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理论培训,按统一规范的试题鉴定(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申请资格条件
依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申请: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运动技术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中等体育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三、鉴定方式
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球)培训大纲》,鉴定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讲解、示范等,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项考试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