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定于今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把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备案工作,下一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要向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承诺书要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不同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向同级安监部门备案;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在报同级安监部门备案的同时,向上一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纳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坚持每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经济发展指标同时考核通报制度,加强对各级年度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控。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年”活动。在总结去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围绕抓落实、抓深化,细化工作目标,充实活动内容,突出每个层面的工作着力点。
(二)加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从完善职能、健全机制、加强技术支撑等方面入手,推动基层安监机构装备上档次、管理上台阶、能力上水平。
(三)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年”活动总体安排,突出抓好以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考核标准,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树立标杆,典型引路,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全面实施《潍坊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继续深化以村居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逐村、逐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逐步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责任保障体系。
(五)认真开展企业安全分级管理。指导各级各有关行业,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在生产企业开展安全ABCD分级管理活动,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