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园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园区技术服务、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等服务组织,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强化对入园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的指导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掌握园区建设有关情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加强典型宣传推广,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四、全面落实推进园区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将其作为引领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要认真抓好园区规划,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事项。
(二)加强政策扶持。省、市、县各级都要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整合高效设施农业、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建设等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大对入园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在用水、用电、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品牌创建、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园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经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省里将给予奖励扶持。
(三)加强认定管理。市、县(市)要认定一批市、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园区快速发展。为加强省级园区建设,省农业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苏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执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行申报认定制,由园区创建县(市)提出申请,经市审核后,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技等部门组织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认定授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退”,每两年进行一次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园区撤销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称号。
附件:江苏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
二○一○年一月一日
附件:
江苏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