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
(东政字〔2009〕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市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和东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统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然存在,在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切实提升政府统计的公信力,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实事求是,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对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致使有些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不仅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的权威,还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它严重影响了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同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大力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客观、正确地对待统计数据。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不切实际的达标、评比和考核活动,不做表面文章。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不能不顾客观条件,急于求成,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长速度,层层提高指标。注重发挥统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凡涉及各级政府规定考核的统计指标,必须由各级统计部门制订考核办法,对统计数据予以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